根据自治区教育厅《2019届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的安排》,公司2019届拟毕业研究生(博士、硕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1、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时间:2018年4月2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始,分A、B两组同时进行。
2、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地点:校本部研究生院一楼大厅和南校区二号实验楼一楼大厅。
3、电子图像信息采集范围:2016级博士研究生、2016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6级三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7级两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4、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按模板(见附件)制定本学院《2019届拟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员工名单》,统一收缴图像采集费,每人35元。名单中的研究生应为参加本次图像采集并已缴费的员工,且纸质版数据与电子版数据保持一致。各学院在2018年4月11日前将2019届拟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人员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需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图像采集费交至培养科。未缴费的研究生,现场不予采集。
5、在拍摄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1)电子图像采集当日,各学院由研究生秘书带队,按照规定的时间顺序提前半小时候场,拍摄时严格按学号排列顺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研究生在拍摄时应做到着装整洁、端庄。避免穿着与肤色接近的浅黄、土黄色等浅色衣服,以及与蓝色背景接近的衣服;发型须露出眉眼及耳朵,以确保电子注册图像的严肃性及照片效果。
(3)拍摄前,员工需手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做好录入信息的准备;戴眼镜的同学需自觉取下眼镜,避免反光。
(4)请自觉遵守拍摄场所秩序,保持安静。禁止携带包、饮料及其他危险物品入场。
(5)拍摄完成,请依指定的离场通道及时离场,不要在拍摄现场逗留。
6、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本单位2019届拟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的时间和要求。有调研或因公外出的研究生应避免与电子图像采集时间中途,保证电子图像信息的按时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