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集团员工证是证明永利集团员工身份的标志和证件。为了规范员工证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证由员工处统一编号,登记发放。
二、新生入学报到后,由辅导员组织新生填写《永利集团员工证发放登记表》,凭此表以院(系、部)为单位到员工处统一领取员工证。
三、员工在每学期开学报到时,应持本人员工证到所在院(系、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四、员工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地点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可持本人员工证购买优惠车票。员工证中“乘车区间”一栏的车站名称应填写距现家庭住址最近的站名,不得随意填写,如因家长调动工作,家庭地址迁移,需更改的,应凭家长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
五、员工因毕业、转学、退学或开除学籍离校时,必须把员工证交回到员工处,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丢失的要交纳工本费。
六、员工因休复学、留降级或转专业等原因变动学籍时,凭有关证明到员工处换领员工证。
七、员工证损坏严重,需要换领时,凭所在院(系、部)开具的证明到员工处办理更换手续。
八、员工证应妥善保管,如丢失,应按下列手续补办:
(一)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丢失原因,经班主任签字,辅导员核实后签署意见,报所在院(系、部)审查,审查属实后加盖院(系、部)党总支(党支部)印章,由本人到员工处办理,其他人员不能代为办理。
(二)员工到《新疆日报》社刊登挂失启示,声明作废,然后持加盖公章的申请和刊登有挂失启示的报纸到员工处办理补证手续。
(三)员工处补办员工证时间为每周四下午。办证时需交一寸照片2张。
九、换领、补办员工证时,需收取工本费,交计财处。
十、员工证发给具有永利集团正式学籍的在校生,一人一证。员工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员工证,不得随意转借、私自涂改员工证;不得弄虚作假,骗领多证,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和态度,予以批评和纪律处分。
十一、员工证仅证明员工身份,不作其它用途。
十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三、本办法由员工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