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0年9月22日是我国人民的传统节日——中秋节。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中秋节放假的通知》(新政办明电〔10〕393号)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现将中秋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放假时间
2010年9月22日~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二、教学安排调整
(一)9月22日(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全校停课1天(包括全校公共任意选修课程),所缺教学内容在不增加课时的前提下,由任课教师在后续课时内补上。
(二)9月23日(星期四)的所有教学活动调整至9月19日(星期日)进行。
(三)9月24日(星期五)的所有教学活动调整至9月25日(星期六)进行。
(四)原安排在9月19日(星期日)和9月25日(星期六)的全校公共任意选修课程和零起点基础英语课程将停课,所缺教学内容在不增加课时的前提下,由任课教师在后续课时内补上。
三、有关要求
(一)校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筹)、员工处、各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和员工社区管理中心要共同安排好在校员工的学习生活,做好员工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密切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始终把员工纳入管理模式,确保校园稳定,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图书馆、教学楼等公共服务设施要正常开放。
(三)后勤服务中心要做好校区水、电、餐饮等服务工作。9月19日(星期日)、9月25日(星期六)班车照常运行,9月22日~9月24日班车停运。
(四)师生员工离开乌市,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按时返校。处级干部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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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理论物理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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